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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》(淄組發〔2019〕31號)第22條有關規定,制定本細則。
第一條?發放范圍和條件
我市企業(含央屬、省屬企業、企業化運營的民辦非企業,下同)新培養和從市外全職新引進、事業單位從市外全職新引進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,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或聘用合同,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。
第二條?補貼標準和資金渠道
符合條件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,一次性給予10萬元支持。
市屬企事業單位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(市屬國有企業名單見附件1),區縣屬事業單位所需資金由區縣級財政承擔,其它單位所需資金由市、區縣財政各按50%承擔。
第三條?辦理流程
(一)新培養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
無形認證。市人社局在接到公布文件后,確定補貼金額,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,以正式文件送市財政局。市財政局于收文后7個工作日內辦理資金撥付手續。市人社局在資金到位后5個工作日內,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人才本人社保卡。
個人申請。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,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一自主申請:(1)網上申請。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所在單位填報《淄博市新培養引進正高級專技人才補貼發放表》(見附件2)、正高級職稱證書掃描件各1份,通過淄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(2020年2月1日正式運行,此前為試運行階段)或郵箱(郵箱、咨詢電話見附件3)向市、區縣人社局提出申請。(2)現場申請。申請人可到市或區縣行政服務中心人社窗口現場申請。公示、資金撥付流程同上。
市、區縣人社局通過信息共享,查詢簽訂合同、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(無法查詢的,須由申請人提供)。
(二)新引進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
實行網上申請或現場申請。具體方式和資金發放流程同上。
同一人員在我市范圍內不重復享受。
第四條?本細則由淄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。
第五條?本細則自2019年11月21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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